田某今年32岁,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在某五金厂上班,平时喜欢上QQ聊天来打发时间。9月27日,田某添加了一个名叫XX的女网友。
起初,田某只是随便闲聊,但XX却爱答不理。但没过多久田某便开始约XX出来见面,这让XX直接屏蔽了田某。但田某却变本加厉,不断发挑逗信息,甚至淫秽图片给对方。
就这样近一个月,XX虽对信息基本不回,却也未删除对方。近日,田某又给XX发去了露骨的图片,被她的老公袁先生看到。在弄清情况后,袁先生决定假扮妻子和对方聊天,还约定当天上午9点在社区卫生室门口见面。
当天上午,田某早早赶到约定地点,被XX的丈夫袁先生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目前,田某因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说法】警方提醒,如果有人利用通信工具,反复、经常发送淫秽、侮辱等信息或其行为遭到拒绝甚至斥责后仍然不停地发送,受干扰者要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警方查明情况后,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项规定,以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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