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申请
2.受理,送达受理决定通知书
3.审核,专家评审
4.决定,发送行政许可决定书
5.办结,存档
二、牡丹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条件
1.制定了详细的转移计划。
2.与接收单位签署了接收合同且接收单位资质齐全。
3.与运输单位签署了接收合同且运输单位资质齐全。
三、牡丹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材料
1.与运输单位签署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单位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接收单位签署的同意接收合同及接收单位的经营资质(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转移计划
四、牡丹江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
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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