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老年人摔倒时,物业公司不一定承担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物业修路,道路损毁严重,现场没告示没警示标志,物业担责;如果被路面废弃物品绊倒,物业担责。物业有明显标志,警告标识的,物业无责;如果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物业无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小区内老年人摔倒时,物业公司不一定承担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如下:
1、如果物业修路,道路损毁严重,现场没告示没警示标志,物业担责;
2、如果被路面废弃物品绊倒,物业担责。物业有明显标志,警告标识的,物业无责;
3、如果自己走路不小心滑倒,物业无责。如果被他人或车辆碰倒、绊倒、撞倒。或躲避他人、车辆过程中摔倒,物业无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责任:老年人在小区摔倒,物业需担责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安全管理负有一定的责任。其中,第1009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保障小区内的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并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同时,第1010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劝阻、制止高空抛物、坠物等行为的发生。
然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受害人的过错或者无法预见的原因。在本题中,虽然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承担责任,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断。例如,如果老年人在小区内行走时,没有遵守相关规定,或者存在自身健康问题,导致摔倒事故的发生,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不需要承担过高的责任。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方,需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小区内居民的安全。例如,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区内居民的安全。
小区内老年人摔倒时,物业公司不一定承担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受害人的过错或者无法预见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区内居民的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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