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参照行政机关工资管理的单位)以两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
2、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
3、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核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参照行政机关工资管理的单位)低于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4、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0%核定。
二、重庆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缴费比例个人每个月缴2元,单位按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1%缴纳。
4、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人员个人不缴纳基医疗保险费,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单位缴纳医保
1、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的医保费每月20日前由单位通过地税部门征缴,其中职工个人应缴的医保费由单位按月从职工的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2、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
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全员参加医保。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职工和退休人员从完清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医保待遇
1、个人账户;
2、住院报销;
3、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