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效力是:有效。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一、合作期限为长期
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法律如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另外,附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失效。因此,如果法律无特别规定的,则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任意约定期限。若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应视为无限期合同,合同将无限期地约束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欠租金逾期停电是否可以
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合同尚未解除合同尚未到期,出租人采取断水、断电行为是否合法,应区分不同情况:
(1)若合同尚未解除,承租人违约,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租人断水、断电亦为违约行为,即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出租人单方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后采取断水、断电行为的,应当认为,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若承租人对此存有异议,合同是否符合解除条件、应否解除判断权属于法院,应通过诉讼解决。如果符合解除条件,则自出租人通知之日起,合同解除;否则,合同仍应履行。
合同已经提前解除若双方当事人已协商解除合同,承租人拒不归还房屋,出租人采取断水、断电行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行使约定解除权的限制有哪些?
行使约定解除权的限制:
1、必须是合同履行完毕前,出现了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条件;
2、享有解除权一方当事人,通过正确的方式行使解除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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