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四岁了,离婚父亲可以要孩子吗
是可以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离婚后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取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具体实践操作中,要由双方来提交证据和主张,由法院来综合衡量一方是否有明显的优势适合抚养孩子。因为孩子是你们双方的,谁都有权利抚养小孩,作为母亲,如果从孩子小时候就已经建立了深厚感情,在小孩子满两岁后,只要其它条件也尚可,一般法院不会轻易判决改由男方抚养,这是考虑到孩子年幼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宜。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权都会由夫妻任何一方来进行得到,但对于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那么就必须要有证明材料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如果是十岁以上的孩子就会结合孩子的意愿来进行选择谁来当自己的监护人,这样才不会伤害到孩子的利益。
三、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严格上来说,法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女方处于怀孕、哺乳或者流产后的一定期间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现役军人。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都不会准许。但是,如果离婚的请求是女方自身提出的,就可以离婚,还有一个例外就是女方出现重大过错,比如女方因为出轨而怀孕,而且已经经过了亲子鉴定。与此同时,另一种不允许离婚的法定情形就是夫妻中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孕妇和军婚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除了上述条件,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夫妻双方自主选择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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