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铺出租与转让引发的争议,我们有多种方式来解决它们,其中包括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手段。
首先,我们应当依据平等互利的准则,在非正式场合下进行私底下的和解。若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则可以寻求中立的第三方协助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事先达成的共识,由特定的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果仲裁也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最后的选择就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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