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扣押手机怎么申请拿回来
当被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时,无论案件是否已获得充分的证据支持,若手机归为涉案证物,派出所则对外进行处置并予以扣押。为此,收下手机亦属在情理之中;
如若该手机并不涉及任何案件详情,则不应遭到强制性地接收,然而其仍需交由派出所进行妥善保管,同时开具暂扣凭证。待到特定的传唤程序终结之后,被扣物品方可由当事人领回恢复原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述,勘查、搜寻过程中所发现的所有可能用于证实犯罪嫌疑人罪行或清白的各类物品及文书,皆应该被监管或者扣押;而那些与案件并无直接关联的物品以及文件,沪应予以排除于扣押的范畴之外。对于已经扣押下来的物品和文件,我们应当依法予以妥善保存或者封存,不得擅自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二、派出所扣押人一般多长时间放人
派出所扣押人后放人的时间为:
1、治安违法:派出所一般可以扣人8小时,但最多不得超过24小时;
2、刑事传唤一般为十二小时,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留置盘问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派出所扣押手机怎么申请拿回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n(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n(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n(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n(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n(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n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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