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委托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2-17 20:42:47 3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双向委托是指客户订立一笔委托,同时含有获利和止损,获利委托价不能等于止损委托价格。在一方委托成交后,另一方自动作废,交易时需设定获利委托价格和止损委托价格。

双向委托是股票市场的一个专业术语,用股市中双向委托举,例如一只股票,当涨到一个你心目中的价格时,系统会自动卖出,当跌到一定价格时,系统会帮你自动买入。

一、法院拍卖与变卖的区别

1、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用拍卖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2、变卖一般适用于金银、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存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对于不动产及其他财产首先应当选择拍卖,而不是变卖。3、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变卖物品的价格可以不经过评估及拍卖程序,由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对拟变卖物品的价格进行约定,或者参照当地的市价。4、对于流拍的,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一轮拍卖,不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二轮拍卖,且每次降价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变卖物品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最低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0%。

二、合同编号和备案编号一样吗

合同编号和备案编号一样的。

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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