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分包有以下:
1、总承包单位将现有建设项目分包给下列不具备承接本项目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商未在合同中约定,未经相关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商将现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工程交给其他单位;
3、建设工程总承包人私自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相关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4、分包建设工程的单位将现承包的建设工程私自分包。
非法分包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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