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和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首先,正式工的档案在工作单位,即人事关系在工作单位,和单位签劳动合同。派遣工的档案在派遣公司,即是派遣公司的人,只不过在工作单位上班而已。其次,派遣工的待遇比正式工要低很多。
惊爆:很多企业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
差别太大了!在辽宁某合资企业做操作工的李晓玲(化名)谈起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差别时愤愤不平,干着同样的活儿,可工资比人家少了一大块。几个节日,人家分这分那,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二等公民的滋味真不好受。据了解,在辽宁省劳务派遣工中,有李晓玲这种感受的不在少数。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然而,记者调查了10几家大型国企和合资企业,几乎家家违反了该法律的这些规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合资企业工会主席向记者介绍了实情:工资相差20%;每月400元各种补贴、四大节日每个节日500元慰问金、医疗补充保险、工会开展的扶贫帮困等,劳务派遣工都不享受。一位大型国企副总更是坦言:劳务派遣工收入只相当于正式工的50%。
据悉,劳务派遣工已遍布汽车制造、装备制造、宾馆、医疗、银行等各个领域。辽宁省总工会一项调查表明,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少则25%,多则60%,绝大多数都是主要岗位或工种。
劳务派遣公司不执行《劳动合同法》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沈阳一大酒店在大堂等岗位工作的42名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10人;沈阳一劳务派遣公司共派遣出1100名保安,在用工单位已拨付社会保险金的情况下,只给100人上了社会保险,同时还存在克扣工资等问题。
据透露,很多用人单位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主要原因一是可降低用人成本,二是可减少劳动纠纷带来的麻烦。
据辽宁省工商部门提供的数字,截止到4月底,辽宁省共有劳务派遣公司1240户。但总共派遣出多少劳务工,目前还没有哪个部门能说准。据介绍,工商部门只管核准发放营业执照,不负责劳务派遣工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机构,但因三年前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已从该机构中划出,又没有相关管理细则,因此,他们认为不好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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