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侵害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精神,外嫁女是应该享受村里的福利。所以说外嫁女同样享有跟村里人一样的福利。
一、城镇户口的孩子能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吗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
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带有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二、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
关于出嫁女的土地确权政策为:确权的登记人口,是以现有的家庭人口为准。已婚女儿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没有取得的,或者婆家和娘家都没有取得土地的,已婚妇女可以选择在娘家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公婆家登记,但只能在一方登记,不能重复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农村宅基地被户主赠送别人后能否收回
农村宅基地被户主赠送别人后能收回。
宅基地赠送亲戚后可以收回,因为该赠与行为本身就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赠送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即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在使用期限内,当然可以收回。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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