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所需资料
(一)用人单位为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2、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个人或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2、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下列任一证明材料:异地的户籍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暂住证复印件;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长期驻外工程施工、工作流动性强的大、中型企业为职工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驻外工程施工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成都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成都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医保报销比例及流程》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三、成都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
四川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明年经济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务之一。注重通过制度安排做好民生工作,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19件民生实事,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受益最直接的民生难题。
四、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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