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房加女方名字能落户吗
时间:2023-08-12 16:03:14 2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男方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有效力的。且该行为一遍认定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目的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房屋归谁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以上是婚房写名字的的几大基本前提。掌握了基本前提,我们来看看不同的加名情况其涉及的权益分配是怎样的,夫妻任何一方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取得的房屋共同共有权,在离婚时,均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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