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家出走男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女方离家出走不想离婚男方怎么办?
女方离家出走三年,男方想离婚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立案后,法院会通知但是人参加诉讼,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女方到庭参加诉讼的,法院审理认定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女方不到庭参加诉讼也联系不上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并作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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