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立案的通知何时发送给申请人
强制执行立案的通知一般是十五天发送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行通知。如果法院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法院是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
4.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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