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应按照法律规定事先将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告知被执行人;
同时,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案件后,需根据法规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进行明确告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实施强制执行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而不是通过电话或由申请方告之,用以确保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如果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产生任何疑虑、异议,他们有权向法院内部设置的检查组提出申诉,或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投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