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保卡有4方面的功能:
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
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三是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保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相关信息,进行社保卡卡内数据更新;
四是金融功能:具备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功能,技术上支持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支付各类社保待遇资金以及个人参保缴费。
目前,社保卡主要在医疗保险业务中先行应用,作为个人享受各类医保待遇的凭证,多种医保待遇资金已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支付。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个人社会保障卡到哪领
个人社会保障卡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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