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problem)。坏处也有: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
全文8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