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有:、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
一、法律依据:
1、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相同的职权。
2、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第60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
4、第4条第1-2款:国家在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的规定办理。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保卫部门承担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同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性质是相同的,因此,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我国这类相应的侦查机关是指我国社会上的执法和调查部门。这类部门主要是对社会上的违法案件进行相应的侦查的办理工作,对我国的平稳发展和健康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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