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公司的权利能力的限制如下:
1、关于经营范围的限制。经营范围是国家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的权利能力首先受到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公司只能按登记的经营范围展开经营活动。
2、转投资的限制。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但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之外,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所累计的出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如下:
1、股东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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