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二度盗窃案件时,能否给予被告人缓刑判决还需全面考虑诸多因素。
若第二次实施盗窃行为所引发的情节轻微,例如涉案金额较小、犯罪嫌疑人自动退还赃款以及具备无罪悔过之表现等,并且满足缓刑制度的其他相关要求,那么便存在着被判以缓刑的可能性。
然而,若是第二次实施盗窃行为引发的事件较为严重,其社会危害程度较大,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此类被告人适用缓刑便极其困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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