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关于车祸赔偿期限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3-07-10 14:50:12 4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就会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情况: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三年。

出车祸赔偿

出车祸的赔偿流程:

1、发生车祸需要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认定的责任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也可申请交警调解。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人赔偿受害方在住院期间花费的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4、后续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还需赔偿受害者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必要情况下责任人还需赔偿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暂行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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