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轮流安居型商社,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流申请之日(包括当天、下同)拥有市户口。(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市内没有购买标准成本室、全成本室、社会微利室、全成本微利室、经济适用室、安居型商社等政策性住宅,没有享受过住宅补助金政策(三)申请人在提出轮流申请之日参加市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包括少年医疗保险,下一个)累计支付5年以上。申请人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参加市社会保险累计支付3年以上,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市内没有任何形式的所有住宅(包括商社、军产室、资产家、拆除住宅、自营住宅、违反住宅建设等)和住宅建设用地,并且在提出轮流申请之前的5年内没有在市内转让,或者因离婚而分割过所有住宅(5)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孩子的行为。
深圳申请安居房能卖吗
在安居房上市前不可以卖。《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指出,安居房上市前,违反安居房管理规定,转卖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按原价收回其转卖的安居房,同时由市住宅管理部门处以其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sz.gov.cn/zfgb/2011/gb741/201104/t20110426_16543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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