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安居住房申请条件如下: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安居住商品房轮候,申请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得列为共同申请人。2、35岁以上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轮候。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无深圳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因就学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深圳户籍的居民(已婚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报。4、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1、2、3、4级残疾人或者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在深圳购买准成本住房、全成本住房、社会微利住房、全成本微利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住房补贴政策。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自有住房。
深户如何申请安居房
1、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首页。
2、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没有注册先注册有账号的直接登录;然后点击个人服务租房购房置业住房保障申请,点击住房保障申请后,选择你相对应的区,再点击在线办理.
3、根据提示填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记得打印申请表。
4、窗口受理。带上准备好的资料,到申请时预约的窗口提交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备案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5、审批通过的会按季度批次在深圳市住建局网站公示,审批决定不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全文8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