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精神障碍定几级伤残
要看具体的鉴定情况,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出现伤残的,伤残的等级可以分为十级,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
具体伤残鉴定流程是: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作用包括能确定伤残的等级,可以确定误工的时间,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误工费的数额则直接受误工时间的鉴定结果影响。
也可以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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