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不涉及到任何财产权益:每件案子的服务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而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权益:每件案子的基本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如争议的财产标的金额超出了1万元整,将根据以下所列的比率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计费比率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金额位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位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位于1,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位于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位于100,000,001元至50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金额超出500,000,000元的部分,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到财产权益:每件案子的服务费用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而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权益: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但是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到财产权益: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案子的服务费用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案子的服务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权益: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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