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的电梯是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将电梯出租给他人,用于广告用途的,所产生的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剩余的部分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对于这一部分的收入,全体业主可以用于共有部分的维修,也可以进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小区公共部位的经营所得属于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业主有权共同决定广告位使用权的归属,同时广告发布的费用也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要设立广告牌,都需要经过小区业主或业委会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物业提出异议和追讨,或对广告进行拆除。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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