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与中国公司共同设立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资经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一)必要条件。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外国企业法人或者个人可以是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低于10万元,生产加工业不低于15万元(其中:,中外合营者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外国企业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由双方个人“资信证明”(包括企业存款数量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提供(1)中方由开户银行出具(2)外方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不得超过三个月)。董事、副总经理名单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副总经理“推荐信”原件及其中文译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一寸)
的产权证书>P>>外商独资企业的注册过程是指外商独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一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企业或个人)
2。注册资本:科技和服务业不低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低于15万美元(投资必须是外汇)
3。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投资者提供护照)复印件。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内容包括企业存款数量、资金流向结算信誉、董事、副总经理名单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董事“委任书”,董事“推荐信”原件、董事、副总经理“推荐信”中文译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及照片(各1寸)
6公司住所(营业场所)产权证及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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