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案件怎样抗诉: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过程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二审终结后还能上诉吗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一)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二)由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由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被害人刑事抗诉不成功怎么办
可以向最高法申诉,抗诉是检察院的职能,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至于是否会提起抗诉,需要检察院审核材料后决定。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三、检察院抗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检察院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错误,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与其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审判监督程序。对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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