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不一定有利于长期带孩子一方,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判定的。如果一方长期带孩子并且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法院是会考虑这方面的。但是如果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对孩子有不利的影响,那么是不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
没有抚养权的可不可以带孩子走
没有抚养权的是否可以带孩子走,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若是经过对方的同意,暂时性的带出去玩是可以的;
2、若想带走孩子不让有抚养权的一方跟孩子见面联系,则属于违法的,侵犯了对方的探视权和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权利。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6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