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的85%发放;
(4)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
一、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流程
申请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
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
二、失业金如何计算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金就等于保险金申领时限*保险金月派发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险金的申领时限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不等,时限的周期由交费的时间来完成相对应的判定;保险金的派发标准规定则需参考当地的实际情况,失业金机制是国家给予国民的一项福利。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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