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漏水鉴定机构,并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涉及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内容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买自住商品房能否退房
自住商品房可以退,但需要符合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才可以退。购房者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交房流程有哪些
商品房的交房流程如下:1、房屋竣工且通过了验收;2、开发商将交房通知发给业主;3、业主验收自己的房屋;4、验收通过,缴纳物业费,领取钥匙、领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