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拿到开发商的初始登记证
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共有的房屋应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白蚁防治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二、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要些什么材料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下列纸质或者电子材料,向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其他必要材料。
三、预告登记失效后怎么办
预告登记失效后应当重新申请。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