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商品房初始登记
内容
商品房初始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您可以登陆:http://www.hzfc.gov.cn查询办证结果。
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件)或土地复核验收通知书复印件(校对*件)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或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或建筑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
5、1992年7月25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按以下情况收取:(1)2000年1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2)2000年1月30日至2002年11月8日过渡期内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3)2002年11月8日后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7、房产测绘成果表原件及分户平面图原件;
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9、1996年11月19日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须提交杭州市物业管理专项基金和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0、规划竣工图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
11、住宅区配套公建项目合同履行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含清单)(未进行住宅区综合验收的住宅性项目或未通过住宅区综合验收的住宅性项目);
12、标准地名使用证复印件(校对*件);
13、白蚁防治费结清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
14、消防验收已申报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校对*件);
1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校对*件);
16、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如安置房为经济适用房、专项安置用房的,还应当提交经建委同意用作安置房的批准文件原件;
17、社区配套用房移交协议原件或复印件(校对*件)(市建委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明确社区用房具体坐落的可不提供);
1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件);
2、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对*件)。
申请表格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办理地点
杭州市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
承诺时限
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责任单位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责任人员
张*俊
联系方式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效力
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收费
1、登记费:住宅(申请人承担)80元/每套,非住宅(申请人承担)550元/每件,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承担)40元/每套,印花税5元/本;(根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浙价费[2008]250号、杭价费[2008]203号和杭财综[2008]822号)
2、交易手续费:住宅(卖方承担)3元/㎡,非住宅(卖方承担)6元/㎡、经济适用房(住宅)(卖方承担)1.5元/
3、如需在杭州日报公告,费用按实结算。(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年审或年检
数量
监督投诉单位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