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开封市龙亭区(县)郑开大道街道30号市民之家楼综合服务室(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开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三、开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批科对提交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4、决定: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告知单》;
5、送达:在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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