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
可以使用,没注册都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且不能打R,受到受理通知书至商标成功注册期间可以打TM标志。但药品商标是个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药品上必须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
在商标还未成为注册商标的时候,标注TM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这样就可以避免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领域,而不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同时打上TM标记,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
当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R。记住注册标记一定要打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
一、商标申请的材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二、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主管机关为判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而进行的审核。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是否具显著性。
2、商标是否相同和近似。
3、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4、商标是否有其他在先申请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而且其申请材料均符合有关的规定,由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补送使用证明通知书。申请人应在30日内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明,以使用在先者作为申请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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