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拟就新站区零星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采购项目性质:本次谈判采购项目属于设计类项目
三、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相关设计资质,在新站区有相关市政和安装工程设计业绩
四、供应商须提交的投标资料内容:
1、报价单位综合情况简介;
2、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页);
4、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5、国家相关机构授予的名牌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6、报价书。
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
1、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谈判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上证明文件,除注明为如果有的话,均应提供。
五、时间和地点:
日期:2009年3月27日上午9:30分
六、提前、逾期递交的报价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书恕不接受。(报价书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必须密封且外信封盖有骑缝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发售时间:2009年3月25日-3月26日(不含双休及节假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时间)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出具双方盖章的书面文件或协议,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八、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活动将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
九、须知:
1、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招标小组首先将对各供应商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投标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将不得参与。
3、招标小组将与投标人就一次报价、要求及内容等进行,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有权力宣布废标。
5、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6、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供应商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
十、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合同款项,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人:杨益13681235522
电话:010-60535597
邮箱:abc.yang@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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