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
企业缴费下降无碍个人报销
据了解,2018年12月21日人社部结束了就《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引人瞩目的是,征求意见稿企业缴纳生育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比现行规定的1%左右大幅度降低。
为此本市初步决定,待《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北京市将适当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目前本市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0.8%,由企业负责缴费,个人不缴费。现在,本市生育保险年缴费总额要超过10亿元。如果将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降低到0.5%,那么每年将为相关企业节约数亿元的资金。而企业省下的则有望用于企业的投资再发展,或者可能被用于企业职工的福利等。对于个人来说,报销额不会受影响,原来能报多少将来还能报多少。
报销
生育险报销拟扩大范围
随着非京籍职工等新群体被纳入到本市生育保险范畴,随之带来了一个新问题。此前本市规定,对于北京市民的新生儿,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时即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而对于本市非京籍职工来说,虽然这些父母参加了生育保险,母亲分娩时的生育费用也能够报销了,可是由于其孩子的户籍可能还是非京籍,因此这些新生儿在出生时因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仍然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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