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11时许,禄丰县仁兴镇果园村委会果园村村民古某到仁兴派出所报案称:我于12月1日22时许在家中被丈夫周某无故殴打,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到报案后,仁兴派出所为避免矛盾激化,及时开展调查工作,并将违法嫌疑人周某带回派出所讯问。经调查,古某10年前丧夫,家住四川的周某经人介绍到古家入赘。刚开始两人关系尚好,但后来家庭矛盾不断发生,特别是周某与古某前夫的孩子经常发生矛盾冲突,而周某认为是古某的管教问题,故经常与古某发生争吵,去年3月,周某曾对古某进行殴打,并将古某驱赶出家,后经法庭调解,周某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不再殴打其妻古某。去年12月1日晚,二人因家庭矛盾再次发生争吵,失去理智的周某故伎重演,又对古某进行殴打,古某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到派出所报了案。经派出所教育,周某对殴打古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悔改。
仁兴派出所根据周某的违法事实和悔改表现,报经禄丰县公安局批准,给予周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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