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何时参保
出生后60日以内,自愿参保,逾期不予办理,也不能补买。未参保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不能补报。
过了60天的参保时间,只能等到次年9月1日--12月20日购买第二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保险有效期: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24时
二、参保资格
中小学生、儿童至少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是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
二是具有本市户籍的散居儿童,以及父母一方具有成都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散居儿童。
三、需要的资料
A.在册、在园学生和幼儿:
身份证号或户口复印件即可所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及托幼机构统一购买;
B.户口在我区的散居儿童:
提供户口复印件在所属街道、社区缴费参保;
C.外地户口的家长和儿童:
1.儿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其父母一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缴费标准
2017年版本
1.保险模式:1+1+1模式
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重特大疾病保险为今年新增,往年属于自费药不能报销,而今年可以报销部分重大疾病医疗费)
2.缴费标准:
统一收费:每人每年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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