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事先保全对方的财产。在一方当事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危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等问题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想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准予保全,立即对财产进行保全,其中,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未提供的,可以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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