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拍卖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拍卖活动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市工商局依法履行职能,采取多项监管措施,开展对拍卖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等经营活动的监管。去年至今年11月,共办理拍卖备案登记41次,前后备案登记率达100%,拍卖委托金额4511.75万元,拍卖确认金额达1445.82万元,现场监管拍卖活动41次。
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宣传
该局根据《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对拍卖企业及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专项培训、以案代训、以会代训、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对拍卖市场监管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采取四上四进宣传措施,即上电视、上led电子显示屏、上网络、上宣传资料,进个体私营经济、进社区、进市场、进会议。同时组织企业负责人学习《拍卖法》等法律法规,让企业全面了解拍卖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增强拍卖企业守法意识,要求拍卖企业在举办拍卖活动中,使用工商部门统一制定的拍卖示范合同文本,规范拍卖行为,如《拍卖委托书》《委托拍卖合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两年来,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达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编制宣传板报8块,悬挂宣传横幅56条。
做好事前备案强化事中监管
在拍卖监管活动中,该局坚持一必须、一禁止、优服务、展厅看、现场监、一公布工作原则。一必须,即拍卖企业必须在拍卖活动日前将有关拍卖活动相关材料报送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内容有:拍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拍卖标的展示日期;拍卖标的清单。一禁止,即经审查,对有争议的和国家禁止拍卖的物品一律不予备案,并通知拍卖企业禁止拍卖。优服务,即工商人员在受理监管备案审查时,为企业提供快捷优质服务,企业所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当场办结拍卖备案,如果提交材料不齐全,及时书面告知。展厅看,即执法人员必须到拍卖物展示厅实地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是否与备案登记一致。现场监,即为确保每场拍卖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在举办拍卖会时,该局都要派出两名执法人员现场监拍。核对拍卖标的、拍卖师资格、标的物来源等,拍卖标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核查是否与备案登记一致,拍卖活动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一公布,即为了防止在拍卖活动中发生假拍、拍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在拍卖现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预防和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强化事后监管严查违法行为
为及时了解举办拍卖会经营活动情况,该局要求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七日内,不论成拍或流拍,都要到工商部门进行拍卖活动事后备案登记,以保护拍卖活动竞买者的合法权益,备案具体内容:竞买人名单、成交清单、拍卖现场完整视频资料、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拍卖笔录等。拍卖笔录中要明确记录现场参加竞买人姓名及号牌、拍卖标的及底价、增价或减价幅度、竞价过程、成交价等。
为维护拍卖市场公平公正秩序,该局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不备案或不按规定备案、不公告或不规范公告、不展示或不依法展示标的、自拍自卖、恶意串通、泄露标底、雇托抬价、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共立案查处两起拍卖违法行为,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3份。
监管拍卖活动,是《拍卖法》赋予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依法履职,规范拍卖市场正常秩序,查处拍卖市场违法行为,促进拍卖市场健康发展。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某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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