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即股权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记名股票,这种股权不记载股东名称,可以自由转让,离婚时可直接分割股份的数量,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特定期间内不可转让的股票,只能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夫妻离婚股票如何分割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即股权为公司的不记名股票,这种股权不记载股东姓名,可以自由转让。离婚时可以直接对所持股份进行分割。或一方取得股票给与对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股票抛售分割所取得的价款,达不成上述协议的,可以直接将股票按份额进行分配。
二、离婚时公司股权分置是怎样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只能分割公司股权,而不能分割公司财产。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股权归属作出特别约定的,应当对夫妻双方持有股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的情况。如果协商或判决股权部分或全部归非权利登记一方的,需要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则分割股权转让款;如果双方协商股权转让的,对外转让的,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以同等价购买的,视为其同意股权转让。
2、上市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分割:上市公司及股份公司的股份分割相对简单,或可以由一方持有股票,对另一方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如果按市场价分配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属于转让吗
如果受让股权的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的,属于股权转让。反之,则不认为夫妻之间在转让股权。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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