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1月13日中午,从英国留学归来的浙大2013级毕业生谭某在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经过各方全力搜寻,警方于11月15日22时30分许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疑似谭某的女孩,然而,经医务人员确认找到事女孩已无生命体征。经警方现场勘察和法医鉴定,小谭系他杀。
同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抓获归案。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
2019年7月26日,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经查明,被告人熊某迷恋赌博,欠下巨额赌债,想自杀找人陪葬,在杭州飞来峰景区连续捅刺小谭数刀,将她推下陡坡。后其爬至陡坡下猥亵小谭,不顾哀求,持尖刀割颈将其杀害。杭州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判处熊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某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2019年11月11日消息,据报道,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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