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标的(目标)不明确时,该合同将无法成立。因为没有明确的目标,合同就无法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目标、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该明确合同的目标,以避免合同无法成立。
合同的标的(目标)不明确时,该合同将无法成立。因为目标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所有合同的必要条件。没有目标,合同就不成立,合同关系就无法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民 法 典 】 合 同 成 立 条 件 : 目 标 明 确 与 否 决 定 合 同 是 否 成 立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符合法定成立条件的就成立。具体条件包括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法定条件等。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同时,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而合同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因此,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如果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混同起来,那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则无法判断。
合同的标的(目标)不明确时,该合同将无法成立。因为目标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所有合同的必要条件。没有目标,合同就不成立,合同关系就无法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目标;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二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符合法定成立条件的就成立。具体条件包括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法定条件等。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同时,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而合同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如果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混同起来,那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则无法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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