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立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法》第91条。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大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第104条。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法》第110条。
4、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公司法》第112条。
5、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公司法》第120条。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22条。
7、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法第125条。
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比例能对半吗
股东比例可以对半,企业对股东的占比要求是没有限制的,占比取决于股东个人的出资额,投资越多占比就越高。查看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查询:
1、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登录查询系统之后,输入公司名称即可查询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3、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如果公司每年都进行审计的话,审计报告上会披露股东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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