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艾滋针头误伤患者家属被判赔
时间:2023-06-05 09:07:01 4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昨天,艾滋针头误伤患者一案在朝阳法院宣判,地坛医院向伤者张先生书面道歉,并赔偿张先生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误工费损失334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判决认为,地坛医院作为全国知名的传染病防治医院,应当充分认识到艾滋病毒可能给人带来的身体痛苦与精神压力,应当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在艾滋病房内病人陪护者的安全。本案中,地坛医院虽指称张先生未经允许擅自陪护,但地坛医院应当意识到艾滋病房作为存在感染危险的区域,在张先生进行陪护的情况下应当对其进行劝诫,告知其相应危险并督促其离开。即便出于病人的心理需要及人道主义考虑,不能或不愿对陪护人员采取强行措施,地坛医院仍负有保障陪护人员安全的注意义务,该注意义务不因陪护人员是获准进行陪护或是擅自进行陪护而有所区别。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地坛医院护士在抽完血侧身开门离开时,不慎将使用过的抽血针头掉落到张先生所盖的羽绒服上,并将其刺伤。法院认为,护士在知道张先生的简易床与门距离很近,其出入不够方便的情况下,开门离开时应当谨慎,或对使用过的抽血针头等危险物品采取安全措施,或是叫醒张先生要求避让。但其在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侧身开门导致针头从治疗盘中脱落,致使张先生被刺伤,对此具有过失。地坛医院作为所在单位,应当对由此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张先生要求地坛医院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认为,地坛医院虽有过失,但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经多次抗体检测张先生未感染艾滋病毒),赔礼道歉方式以地坛医院书面道歉为宜。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法院认为,张先生在被针头刺伤后,因有感染艾滋病毒的可能,自然遭受精神压力。其因该次事故服药导致了不良反应,也遭受了一定的身体痛苦。同时,该次事件也给张先生的家庭生活带来相应不便。因此,法院综合上述情况,考虑张先生虽然最终并未感染艾滋病毒,但因艾滋病的特殊性及其因此遭受的精神压力及身体痛苦,认为应当给予适当的精神抚慰,并确定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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