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一、补签劳动合同能主张两倍工资吗
补签劳动合同,能主张两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入厂两年了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用工不订立书面合同会产生什么后果?
用工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以下后果: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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