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如出现以下情形的,男方请求返还的,女方应退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彩礼怎么退
女方提出离婚,如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之一的,彩礼应当全部退还,如部分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可以只退还部分彩礼。如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则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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